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经济形势十分复杂的一年,做好今年的统计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省统计局的总体部署,按照“三个提高”和“三个确保”的要求,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中心,以强化业务建设为保障,以方法制度创新为突破,履职尽责,开拓进取,争创一流,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全市“转方式、调结构”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积极作为,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今年是我国经济最为复杂的一年。各级统计部门要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和“三个确保”的要求,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注重反映苗头性、趋势性、拐点性情况,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趋势。要加大对“加快工业发展年”活动、城镇化进程、“两型社会”建设、县域经济、节能减排、投资结构、扩大内需等重点领域的监测分析力度,积极开展重大课题研究。要下大气力抓好统计分析,注意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注重纵向与横向的对比分析,透过复杂的经济现象发现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要全方位提高统计服务的频率和水平,增强时效性和针对性,做到“旬有信息反馈,月有形势分析,季有趋势判断,常有咨询建议”。当前要着力抓好一季度的专业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搞好调研和分析工作。要加强统计新闻宣传,加大对新闻发布内容和宏观经济形势详细解读的力度,加强对经济生活中重大问题和敏感数据的解读,增强统计宣传的社会正面效应,提高政府统计的公信力。要正确行使评价发展的职能,以统计指标的科学性、考核数据的真实性,保证考核评价结果的公正性,树立统计工作的权威性。要加强社情民意调查访问员队伍的培养,采集和积累各类样本,积极拓展调查领域,搭建好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新桥梁。
(二)合力推进,切实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部署,2010年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之年。目前距离普查登记还有不到八个月的时间,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一是继续健全普查机构。2010年3月底前,所有县区及村、居委会都要完成普查机构、人员的组建和责任的落实。二是继续落实普查经费。要积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全力落实普查经费,特别是落实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补贴。三是积极组建普查队伍。这次普查,全市需要选调大约6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各级普查机构要努力把顾全大局、责任心强、既有普查经验又有基层群众工作经验的同志吸收进来;要强化培训,所有选调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四是全面启动普查宣传。要在市委宣传部、市人普办统一安排下,与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法形式,认真组织好宣传月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大对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普查对象依法自觉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资料。五是抓好户口整顿和人口资料整理。这次普查,需要公安部门负责实施好户口整顿,提供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资料;需要人口计生部门提供全员人口信息资料;需要卫生部门提供有关新生儿的信息资料,等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完整及时地向本级人口普查办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记录资料。六是认真搞好全省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把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出来,为搞好正式普查提供经验。七是扎实做好入户登记等各项技术业务工作。要周密部署完成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要及时调配下发普查设备和物资;要认真细致做好正式普查入户登记前的摸底工作;要按照实事求是、据实登记的原则,扎扎实实做好入户登记工作;要高度关注城镇化率、总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性别比、居民住房等重点指标,加强数据审核把关,确保普查数据质量。需要强调的是,国家统计局将根据这次人口普查结果,重新测算各地城镇化水平。八是要做好各阶段的督查督导。实行部门包县区责任制,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积极构建县、乡、村、普查区、居民户的五级普查网络体系和工作责任制,明确专人,落实任务,确保普查圆满成功,争创全国一流工作水平。
同时,要积极做好全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等后续工作,扎实开展县域经济社会调查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
(三)明确重点,突出抓好六项统计调查。一是继续强化对工业和节能降耗的监测预警。不断改进工业统计监测方式,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重点,大力开展监测分析。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监测预警,健全能源统计台帐,为“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盘好点、算好帐、把好关。二是扎实做好投资统计工作。继续巩固和完善投资新开工项目档案管理和部门信息抄送制度,实行重点项目进度跟踪统计,搞好亿元以上投资大项目监测。继续做好投资数据联审工作,注意把握投资总量及增长与房地产、建筑业等相关指标的匹配和协调。抓好对投资结构的统计和分析,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投资统计。三是认真做好贸易统计工作。严格执行新的城乡划分标准,推行法人单位在地统计,继续加大对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的清查力度,将统计范围扩大到限额以上个体户。四是切实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要严格执行服务业统计制度,抓好服务业“三大载体”统计,加强重点服务业行业统计调查,完善服务业核算基础资料。健全考核机制,建立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各部门、县区服务业发展状况的评估考核。把第二次经济普查作为摸清全市服务业家底的重要机遇,进一步搞全搞准服务业情况。根据国民经济核算的要求,重点关注服务业财务统计资料,力求做到全面反映。五是搞好农业和农村统计工作,加强农业效益统计、居民收入统计,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统计评价工作。六是认真做好城市经济社会调查工作。完善城镇住户、生产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等调查,搞好样本轮换,加强对辅助调查员、记账户的培训指导。认真做好城市综合年报统计工作。加快县区城镇调查网络建设,扩大代表性,促进社会经济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四)精心组织,扎实做好GDP核算方法改革。国家统计局对GDP核算方法进行了改革,由过去的生产法与收入法相结合且以生产法为主,转变到以收入法为主和大量依据税收资料推算,并用客货运周转量、存贷款余额、用电量、税收四个指标作为弹性系数来加强GDP审核。各级统计部门要尽快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思路,及时调整统计工作重心。要围绕劳动者报酬、税收总额、企业营业盈余、固定资产折旧等收入法的四大构成,突出客货运周转量、存贷款余额、用电量、税收这四个审核指标,加大对运行质量和财税收入的统计监测,积极引导和服务各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要密切关注国家实行统一核算地区GDP方案的进程,认真做好我市的衔接工作。要做好经济普查年度GDP数据修订和历史数据调整工作,建立健全各专业数据质量控制标准,强化GDP数据与各专业、各部门数据的协调匹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GDP核算和新核算方法的培训、宣传工作。
(五)适应形势,积极推进统计改革和创新。今年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任务很重,要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统计方法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积极推进。抓好主要统计指标环比速度计算,研究建立GDP季度核算、工业、投资、贸易等主要统计指标环比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映新农村建设、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的统计方法制度和指标体系。开展工业指数体系的试算,建立企业人工成本统计抽样调查制度,研究实行工业企业统计一套表制度。建立健全“两型社会”改革试点统计方法制度,抓紧建立并适时发布临沂商城小商品价格和景气指数。开展重点商品购销存统计,规范和改进限额以下贸易业抽样调查。利用经济普查中的文化产业相关单位名录信息资料,及时更新维护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和基础统计数据库。完善私营单位劳动统计制度,推广劳动工资统计电子台帐。建立健全以部门统计和抽样调查为主的民生指标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网络。高度关注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等民生问题,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作用,积极反映民生现状,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信息。
(六)固本强基,大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切实加强社情民意、服务业、能源统计机构建设,充实调查监测力量。加强县乡统计机构综合能力建设,加强对县区统计工作的评价考核,加大对临港产业区统计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力度,推进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统计规范化建设。狠抓基层统计机构的稳定,确保街道、乡镇统计机构在机构改革中不削弱。组织开展争创“省级档案工作先进系统”活动,做好市级规范化建设单位的评比表彰工作。不断提高经费供给水平,业务经费继续向基层倾斜。加强专业间协作,研究制定加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措施,切实提高企业统计的规范化水平。
(七)求真务实,全面提高依法统计水平。今年是修订后的《统计法》施行的第一年。各级统计机构要从维护统计法尊严、维护政府统计权威的高度,带头宣传贯彻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做好统计“五五”普法的总结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审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搞好统计执法检查,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今年,国家、省两级统计、监察、司法等部门将联合对各地贯彻执行新《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省局新一轮统计巡查也将展开,要认真做好迎查准备工作,搞好基础性工作,积极开展自查整改。今年市里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了市委党校领导干部学习班的培训内容,各县区要参照市里的做法,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
(八)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政府决策和宏观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努力完善统计制度,强化部门的全社会、全行业统计职责,扎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切实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研究建立部门统计工作巡查和考核制度,开展对部门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的督查与考核。抓好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搞好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管理。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继续做好县域经济、节能减排、服务业、工业、高新技术、妇女儿童两纲监测等统计考核监测工作。
(九)注重实效,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要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对市局网站进行改版升级,指导基层网站建设,加强网络信息传输和服务,推进全市统计信息网站群的平台集成。充分发挥视频会议系统的作用,为统计业务提供有力支持。大力推广企业网上直报,减轻基层负担,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加快推进宏观数据库建设,加大对加载数据的审核力度,力争年内在系统内实现运行。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搞好信息更新和维护。完成普查区地图电子化工作,建成覆盖全市的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做好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更新安全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完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全市统计网络系统安全运行。保质保量地完成人口普查、R&D资源清查等数据处理工作。
(十)健全机制,加强统计系统自身建设。一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加大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围绕方法制度改革、大型普查、统计分析、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岗位练兵,强化培训效果。继续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认定、统计继续教育工作,加强高中级统计师等人才培养。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展“学习、质量、服务”年活动,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等制度,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做好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廉政宣誓,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为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继续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坚持把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和文明机关升级连创活动,确保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全部进入省级以上文明机关行列。深化“群众满意服务品牌”活动,联合市文明办认真做好“文明乡镇统计站”评选表彰工作。积极配合各级文明办做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
四是切实提高统计系统执行力。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团结意识,自觉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各级统计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班长”的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对分管的业务要敢抓善管,主动协调,当好主要负责同志的参谋助手,做提高执行力的模范;广大统计工作者要爱岗敬业、求真务实、脚踏实地、抓好落实,在系统内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担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