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四三二一”工作思路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围绕主题,积极作为,锐意进取,努力践行“三个提高”,全力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狠抓基层基础和数据质量,进一步强化统计能力、优化统计服务、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科学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全力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四大工程建设是当前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统计事业发展成败。各级要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初战必胜。要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各县区、各专业要利用所剩不多的时间,认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还存在哪些问题,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对没有解决的问题要确定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间,对培训不到位的要抓紧深化培训。要扎实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充分认识基本单位名录库的重要意义,强化名录库建设的基础性地位。尽快确定2011年年报和今年一季度定报的调查单位库,认真做好第二批调查单位的上报和审核确认工作,确保我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客观真实全面。坚持重心下移,健全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制度,加强县区专业人员力量,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管理工作向乡镇延伸,在今年6月底之前全部推开。要大胆创新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县区要积极推广统计登记进政务大厅,确保新增单位及时进入基本单位名录库。要全力以赴打赢一套表改革这场硬仗。今年3月初正式上报2012年1-2月份定报和2011年年报数据,这是实施四大工程难度最大、任务最重、风险点最多的阶段。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要严格执行企业一套表制度,按照制度规定的标准、指标、范围、表式、计算方法和统计编码开展调查。各级要成立应急中心,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把困难想多一点,把问题想充分一点,把应对办法想足一些。在数据集中上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统筹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确保基层反映的问题能够在最短时间得到解决。县、乡两级统计机构相关业务人员要分片包干,每人负责一定数量的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所负责企业的数据上报进展情况,及时对企业上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予以指导和帮助。要加强对企业报表的审核。各级、各专业要在统一平台上采集、验收和审核数据,重点审核报表是否规范,数据是否符合逻辑、符合规律,发现填报错误后及时通知原填报企业进行修改,确保统计数据不断不乱。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到位等造成影响四大工程建设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四大工程正式实施的各项保障工作。要强化宣传保障,进一步提高调查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四大工程的知晓率,使四大工程建设这一统计改革深入人心。要强化法制保障,增强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的法律意识,使各类主体充分了解和掌握统计法律规范,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统计工作。要强化条件保障,进一步做好人员、经费、软硬件环境的落实,确保直报环境运行顺畅、万无一失。着力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督促企业改善软硬件设施,确保企业联网直报能力和网上直报率。要强化纪律保障,严格按照“不在库、不出数”的原则,坚持政府统计机构不代替调查单位上报数据,坚持政府统计机构不自行修改企业原始数据,避免任何形式的代填代报,坚决杜绝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篡改,坚决杜绝虚假直报,确保数据真实可信。深化拓展四大工程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积极为一套表并轨工作创造条件,确保6月底前顺利实现并轨。深入调查研究,按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直接采集处理数据的工作思路,将这一工作模式逐步推广到所有统计调查工作,以更好地适应统计生产方式的变化。
(二)扎实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以赴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要转变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思路,结合四大工程对统计基层基础提出的新要求,把加强企业统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基层基础建设重心向加强企业统计转变,基层统计机构工作重心向维护名录库、审核原始数据转变,基层统计工作指导方式向服务企业转变,督促企业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加强基层统计机构队伍建设。按照“完善统计管理体制,确保乡镇统计队伍稳定”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支持,保证基层统计有机构、有人员、有编制,保证统计力量得到加强。加大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力度。认真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广大统计人员始终恪守“以求真务实为天职、视数据质量为生命”的职业操守,客观准确地反映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大对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企业统计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数据处理平台功能、程序操作使用方法等,以基层统计人员素质的提升促进基层统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加大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考核力度。今后省局将每年表彰一定数量的县级统计部门,每两年评比表彰一次乡镇统计站。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对县区、乡镇统计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积极做好推荐工作。以星级管理为抓手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实施企业统计星级管理,是加强企业统计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年将在全省全面实施。各级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星级管理方案,坚定不移地做好这项工作,确保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
(三)积极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各级统计局作为经济综合分析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都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才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更有效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一是提高数据解读能力。要建立和完善月度、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制度,始终站在全局高度,从宏观上分析把握形势,从微观上重点调研问题,不断加大对县域经济、城镇化建设、民生改善等领域的统计监测预警力度,逐步提高对数据变化的解读能力和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能力,为党委、政府领导把握形势、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积极创新统计服务形式,主动结合当前形势,积极调整统计指标,进一步丰富完善统计产品体系,逐步增强统计产品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提高重点和专题统计分析水平,精心打造统计分析精品,不断增强统计分析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逐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服务。三是加大统计宣传力度,认真把握新闻宣传力度、范围和内容,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的正面导向作用,定期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切实发挥统计宣传发展的作用。以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和“统计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和新闻宣传水平。四是不断完善统计监测分析方法,积极探索能够准确反映科学发展、转方式调结构进程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领域进度指标监测体系。五是继续加强社情民意调查访问员队伍的培养,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注重采集和积累各类样本,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拓展调查领域,促进调查项目常态化,搭建好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新桥梁。六是切实做好全年各项数据的衔接,高度关注今年经济开局运行,及时为党委、政府搞好预测预警。
(四)加强重点调查和统计改革。积极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要加快推进文化产业统计定报工作,不断完善季度报表,逐步建立月度报表,全面提高文化产业统计服务能力。完善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参照国家统计局《文化产业统计方案(试行)》和《省级文化产业增加值审核评估认定办法》,深入研究季度增加值核算方法,建立文化产业统计年快报核算体系。发挥文化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优势,打造市直部门之间双向数据交流平台;发挥文化产业统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包含工业、批零贸易、投资、人口、普查、核算等专业在内的数据交流平台。
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的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职责和任务。改进完善《临沂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加强与服务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部门建立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制度,确保部门服务业统计制度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服务业重点企业调查制度》,不断加大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力度,确保重点调查企业全部实现网上直报。要健全资料收集渠道,有部门主管的要指导、督促部门建立健全覆盖全行业的服务业统计调查;没有部门主管的,统计部门要建立抽样调查制度;对于重点服务业企业,要通过联网直报由统计部门直接采集数据。
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统计工作。要认真做好新核算制度框架下的能源核算工作,继续做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碳排放、循环经济统计指标和统计方法的研究工作,继续做好节能减排的年度考核、季度核算、月度监测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准确及时的考核依据和预警分析,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任务目标。
扎实做好投资统计。要继续加强项目入库的审核把关,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进度跟踪监测,对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继续实行实地核查。要做好投资项目迎查准备工作。国家统计局将于今年上半年在全国进行投资项目集中检查。此次检查模式采取“三上”企业检查模式。各县区要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与相关部门、企业沟通,对于上报数据与实际情况有偏差的,要及时纠正,确保不出问题。
认真做好贸易统计工作。要扎实做好物流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大个体户的统计基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大个体户转为法人企业,并及时纳入名录库管理。
认真做好民生统计工作。探索建立反映民生情况的统计指标体系,发挥统计部门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作用,有针对性积极开展重点民生问题电话抽样调查,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服务。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积极稳妥做好新旧数据的衔接工作。
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工作。按时完成人口普查全部数据汇总、审核和普查资料编印、发布工作,广泛深入开发利用人口普查数据。认真筹备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方案的要求,结合临沂实际和一套表实施,优化普查实施方案,启动普查各项准备工作。
(五)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根据统计四大工程要求,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继续做好市、县区、乡镇三级统计网络改造升级工程,为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和综合业务平台提供安全畅通的网络环境。建立计算机及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积极构建统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大力推广企业直报系统,充分使用电子工具采集原始数据,积极运用手机采价等现代化手段,逐步实现原始数据报送、处理、存储、共享的网络化和数据库化,方便快捷地获取各类原始数据。各级要积极做好四大工程的软硬件支持和系统完善工作,进一步拓展联网直报平台,逐步实现平台数据各部门共享共用,有效减轻企业重复采集、重复报送的负担。
(六)继续做好部门统计工作。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强化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对部门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部门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切实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要加快推进部门统计向全行业、全系统统计转变,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做得好的部门要予以表彰。要继续抓好部门统计的规范化建设。
(七)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要进一步加大统计“六五”普法力度,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制宣传工作,区分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使各类主体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要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从提高统计效率、提高统计质量出发,配合网上直报和一套表工作,开展专项统计执法,发挥统计系统的整体功能,为统计工作有序开展提供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