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四大抓手”,打造“四大品牌”,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公信力,加快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四大抓手”包括“三四五六”四个方面,“三”就是第三次经济普查,今年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试点工作;“四”就是“四大工程”,要进一步巩固拓展提升;“五”就是“五个文件”,要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六”就是“六讲六比六创”,要继续深入开展。“四大品牌”就是“六四三一”服务品牌,即为科学决策服务,打造反映灵敏、行动快捷、数据真实、研判准确、分析深入、见解新颖“敏、快、真、准、深、新”的“六字”服务品牌;为部门服务,打造“零推诿、零距离、零障碍、零差错”的“四零”服务品牌;为社会公众服务,打造“开放、透明、诚信”的“三个标准”服务品牌;为统计调查对象服务,坚持“以尊重促进履责、以服务赢得配合”的“一个理念”。
(一)全力以赴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市委、市政府对经济普查工作高度重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专门作出部署,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今天市政府又专门召开这次动员会议,左市长还要对全市经济普查工作提出要求。各级统计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经济普查的工作要求,牵头做好这项工作。各级要抓紧成立普查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机构,全力落实普查经费,尤其要把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补贴和手持调查设备经费落实到位。认真做好全国工业普查试点和全省综合普查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周密可行的普查方案,高质量完成国家、省局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要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立足当前和长远,适度超前更新配备计算机、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积极使用手持电子终端采集数据,实现普查数据采集的电子化、网络化。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调研,以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为重点,把握好数据比例结构关系。强化普查宣传,做好普查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普查区划分与绘图,认真搜集行政登记资料,为全面完成普查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继续深化以四大工程建设为重点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要着力巩固拓展提升四大工程建设,在调查单位库真实完整、更新及时上狠下功夫,推动名录库管理向乡镇级延伸、名录库维护由季度转向月度,充分利用企业年定报数据比对单位基本信息,加大实地核查力度,强化对指标异常单位的核实,坚决杜绝虚设企业,确保入库单位信息真实准确。要在联网直报系统安全高效、平稳顺畅上狠下功夫,全力做好联网直报系统防泄露、防窃取、防篡改、防删除、防断网工作,确保网络可靠、平稳、快捷运行,确保节点数据无缝对接,各级统计机构能够按权限在线共享企业原始数据。要在服务调查对象、强化支持配合上狠下功夫,切实尊重调查对象独立填报的权利,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填报工作的指导,准确、快速、有效解决企业在联网直报中遇到的问题。要在拓展四大工程的应用范围上狠下功夫,以第三次经济普查为契机,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将服务业、文化产业单位整理和企业“成长库”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在名录库中增加“文化及相关产业”等标识,有序推进企业“成长库”建设,确保符合条件的规下企业转为规上,符合条件的大个体户转为企业,逐步将所有单位纳入名录库管理,为把所有以企业为调查对象的调查纳入联网直报系统创造条件。积极配合做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各级统计部门要按照局队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重点抓好县级以下样本增扩及数据采集、审核发布,协助国家调查队系统搞好市级以上调查。
(三)扎实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为全面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统计效益,省统计局决定,今年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统计质量效益年”活动。市局将根据今年的工作任务研究具体的活动方案,努力在第三次经济普查、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服务水平、依法统计、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各县区统计局要结合实际研究各自的活动方案。
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严格恪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积极倡导企业按统计制度规定的口径范围填报数据,绝不允许在调查单位库建设中弄虚作假,绝不允许以任何名义强令授意企业按指定的数据报数,绝不允许各级统计机构或其他行政部门代填代报企业数据,绝不允许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自行修改企业数据。强化数据质量评估。建立完善政府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框架,对各县区上报和企业直报的数据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区综合数据的科学评估,确保评估依据更加客观、评估办法更加科学、评估程序更加规范、评估结果更加真实。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精心组织《统计法》颁布30周年系列纪念宣传活动,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人员及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严格依法统计。严格按照统计制度和业务规范开展统计调查,切实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责,坚决抵制对统计数据的各种干扰,确保各项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集中力量针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和经济普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实施重大案件曝光制度,对于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四)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要围绕中心工作发挥统计职能。利用好统计部门拥有的信息资源优势,通过统计渠道、统计手段、统计工具,密切关注敏感指标的变化趋势,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发展脉络和走向,加强预警和监测,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在充实月度资料、年报数据、统计公报的同时,大力开发统计信息资源,形成更多有价值的统计精品,有针对性、动态、即时地为党政部门建言献策。
全面提升科学统计调查水平。搞好常规和重点统计调查,继续做好六大主导产业、县域经济、“四新一高”、“双50”企业、纳税百强、临港经济、商城经济、矿业经济等专项统计监测,创新开展新型城镇化、小康社会进程、保障改善民生、大项目好项目建设、“两型”社会评价等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研究建立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幸福指数等统计测评体系。根据能源由消费端核算转为供应端核算制度要求,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确保数据衔接。
更亲民更透明地为社会公众服务。加强统计外网建设和数据更新,利用局长信箱和网络留言平台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针对前期网上问卷调查征求的意见建议,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数据质量,及时解疑答惑,凝聚正能量。进一步增强服务调查对象的意识,继续深化统计服务企业大走访、统计人员进万家企业活动,按季度牵头做好纳税百强企业统计工作,努力为企业提供咨询和信息查询服务,以统计工作促进企业生产效益的提高,赢得企业更大的支持。
(五)着力做好各项重点调查工作。切实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进一步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扎实做好服务业企业名录核实、程序调试和重点服务业网上直报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与部门沟通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行业统计制度,积极推行全行业统计,确保客观真实反映服务业各行业发展成果。强化服务业督查与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服务业考核指标体系,以督查促工作,以考核促发展,推动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认真做好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工作。继续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以《山东省文化及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为依据,严格执行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分类。借助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有利时机,建立起详细完整、动态更新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层单位名录库。深入开展县级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核算。依照职责分工,指导各部门认真开展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工作。
统筹做好能源、资源、环境、气候统计工作。要深入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快建立能源、资源、环境、气候四位一体能源统计体系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能源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环境统计,循序渐进承接环保支出统计核算业务,不断加强反映气候变化的基础数据统计,深入探索建立全面反映能源活动、工业生产活动、农业活动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统计监测评价体系。
扎实做好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抽样调查的领导及办事机构,充实调查人员力量,要做好调查物资保障、宣传动员、业务培训、摸底登记、质量抽查等各环节工作,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抽样调查工作任务。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收入分配统计监测系统,积极开展调查失业率统计,逐步将个体经营纳入劳动工资统计范围。
确保投入产出调查高质量完成。2013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将进入具体调查实施阶段,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筹措调查经费,做好培训,确保调查单位培训面达到百分之百;认真做好检查指导工作,组织专人深入调查单位,及时了解并掌握调查单位的变化情况,帮助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认真组织填报,切实提高调查数据质量,研究、开发难得的数据资源,以满足社会需求。
提升社情民意调查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在硬件改善的基础上,加强软实力建设,通过建立临沂大学等高校实习基地,建立访问员库,对优秀的访问员授予“金牌访问员”,不断更新样本库,整合各种调查手段,加大宣传力度等手段和途径,不断提高“12340”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率,提升社情民意调查能力和访问质量,当好党委、政府听取社情民意的“顺风耳”,架起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连心桥”,打造继“行风热线”之后的又一张城市品牌。
(六)努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加强统计工作系列文件。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系列文件,体现了市政府推进统计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统计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统计工作的保障。市局已对五个文件进行了解读和责任分解,市政府己列入政策落实年活动重要内容,希望各县区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也希望各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扎实有效推进相关政策的落实。要突出重点,严格落实乡镇统计站中层领导待遇、双重管理、职称评聘“两优先”、明确和提高补贴补助、干部交流培养等规定,推进乡镇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下半年,市里将组织对各县区、乡镇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并提请以市政府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重点,相互学习借鉴,找准突破口,在重要问题上率先落实见效。
切实做好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考核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和《县级统计局考核办法(试行)》,切实做好县级政府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考核工作,市局将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若干个县级政府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并择优向上级局推荐。
以星级管理为抓手深入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认真总结星级管理的成功经验,研究建立星级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对企业统计星级的动态管理。要进一步探索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认定方法,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大抽查验收工作力度,对验收认定的企业统计星级,严格进行复核把关,督促企业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级统计信息网络、计算机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联网直报节点建设,确保政府统计部门对企业原始数据的实时抓取与全过程有效管控。依托我市政务信息网、统计数据库及有关部门的电子信息化成果,建设“临沂市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中心”,搭建数据交换、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平台,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以及各部门、社会各界提供数据支持和服务。完善统计信息门户网站建设,丰富网站内容,提高网站服务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加强县乡网络建设,做好视频会议系统应用和维护工作;全面推行协同办公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提高办公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广泛推行手持移动电子设备(平板电脑、PDA、智能手机等)进行现场采集、无线发送,再辅之以GPS卫星定位技术、现场数码影像技术,实现统计生产和服务的网络在线。
(七)切实做好部门统计工作。要充分发挥部门统计在政府综合统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部门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各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本部门的统计调查工作,稳步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工作,各部门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必须通过统计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加强部门统计数据管理,制定完善统计数据报送制度、数据质量评估及管理制度和数据发布制度。建立部门统计信息交流平台,促进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在服务与共赢中推进部门统计工作。各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行业统计,为国民经济核算和第三次经济普查提供全面系统完整的统计数据,保证本部门统计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