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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统计工作计划
2015-01-12 00:00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继续遵循“13445”工作框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面、均衡、持续的要求,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开拓奋进,加快推进法治统计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质量效益,深化统计改革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提供优质统计保障。基本思路是“一二三四”,即围绕加快建成与新常态相适应的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努力在服务科学跨越发展上走在前列一个目标,落实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加快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两大任务”,打牢严格依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队伍建设“三大支撑”,突出巩固拓展“四大工程”、大型普查、部门统计、大数据及信息化应用“四大重点”。

  (一)不失时机地推动统计改革创新。GDP核算制度改革。主要有三方面变化:一是扩大GDP核算范围,进一步与国际衔接,把R&D经费支出、最终消费、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雇员股票期权等计入GDP。二是改革现行以累积为基础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健全以分月或分季为基础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快实现各专业增加值分季核算,按季公布新方法核算的GDP数据,完成从GDDS向SDDS过渡。三是推进地区GDP统一核算改革,即由上一级统计部门直接核算下一级GDP,核心就是各级核算的GDP总量、速度与上级衔接,意味着基础指标直接决定核算结果,专业指标和部门指标至关重要。此项改革,国家今年上半年完成报批,2016年全面实施。各级要对照上级改革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统筹各专业、各部门调查制度,检查核算相关指标数据基础,取得分行业、分县区、分季度核算数据。跟踪监测税收、用电量、客货运周转量等相关评价指标,做好基础数据变化对GDP的影响度测算,及时分析预警,搞好衔接,减小波动,做到GDP真实反映临沂中高速发展实际。结合三经普资料和上级部署,做好GDP历史数据修订,实现市县核算数据的衔接。建立完善县区季度民营经济核算制度,推进全市与各县区季度民营经济核算数据统一衔接。

  投资统计改革。投资统计改革主要变化是从按项目形象进度统计转向按单位财务支出统计,数据概念转变为“非金融资产投资”,数据采集由层层汇总改为联网直报、抽样调查、行政记录相结合。国家统计局已连续进行了两年试点,2015年在全国全面推开、双轨运行,数据将作为2016年正式实施的基数。此项改革不仅工作量成倍增加,新旧制度数据也存在较大差异。要加大投资改革宣传力度,争取全社会重视支持,健全法人单位名录库,摸清有投资支出的企业和单位情况,努力做到新制度下投资统计全面充分反映。根据缴纳税款科学核算县区投资总量,印证财务支出法数据,依托“亿元以上项目平台”开展财务支出法监测,提高投资改革推进水平。建立大型企业投资统计联动机制,提高企业上报能力。加强组织领导,厘清部门、专业职责,借鉴试点地区经验,研究数据差异原因,摸索财务支出法下投资规律,强化新制度、财会知识培训指导,确保两套制度运行顺畅、数据评估科学合理。

  能源统计改革。主要是制定能源统一核算方案,从过去消费端统计转向供应端,在实现单位GDP能耗数据上下级衔接的基础上,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调整历史数据,消除上下级核算差异,2015年实现能源统计数据的基本衔接。改革后,我市等能耗占比较高地区节能形势将更为严峻。要认真分析能源统计改革对能耗数据的影响,加强季度全社会能耗数据审核评估,不断完善能源生产和销售统计,建立县区级全社会能源消费量核算体系,努力实现改革数据与历史数据、上级核算基本衔接。加大工业特别是重点用能企业监控,及时预测预警,避免误判能耗趋势和节能形势。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积极开展碳排放核算,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

  就业统计改革。根据习总书记针对就业统计指标不科学、数据不配套不及时等问题作出的指示,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对加强和改进劳动力调查作出部署。省统计局将劳动力调查范围扩大到全省17市试运行(原来在全国50个大中城市开展,我省仅青岛、济南、烟台实施),增加有关农民工调查内容,完善统计分组,并全面使用PDA采集上报数据,计划2016年发布相关数据。新常态下就业状况不仅重要而且敏感,各级要加大就业统计调查投入力度,做好联网直报平台和PDA数据采集保障及培训工作。提前把握就业失业相关指标,加大审核评估力度,规范统计调查流程,为统一使用和发布调查数据打好基础。

  服务业统计改革。主要是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季报改月报,并且计划将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数据更多地应用到GDP核算。改革后,规模以上服务业数据对GDP核算影响越来越突出。要加大企业宣传培训力度,加强与部门协作,落实县区责任,积极推进服务业二三产业分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将服务业发展情况与发展资金挂钩,夯实统计基础。同时,加强过程控制和数据审核评估,避免瞒报漏报。

  积极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方法创新。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深化现代产业、千亿级产业、骨干企业、国际商贸名城等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统计力量,搞好监测预警分析。二是探索推进新常态下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建立监测分析制度。三是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统计,建设电子商务统计服务网站及平台,完善相关制度,统全统准消费品市场发展情况。四是开展商城物流企业银行信息留存大数据开发应用,为判断现代商贸发展、准确研判经济形势提供依据。五是依托国家统计局小微企业调查,拓展统计范围,建立千户小微企业跟踪调查制度,定期进行数据汇总分析。六是完善提升城乡一体化调查工作,承担开展好统计局部署的乡级住户调查工作,配合落实好调查队牵头的县级住户调查工作,完善乡级住户调查一体化数据处理程序,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可比的居民收支统计体系。

同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实施好全国企业创新调查,研究资产负债表编制,做好工业发展速度、城镇化、文化产业、民营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CPI和PPI样本轮换等方面统计改革。

  (二)高起点做好统计服务工作。围绕适应新常态服务决策。坚持月度分析、季度调研、专家咨询组座谈等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培育产业集群、千亿级产业、百亿级企业、百亿级产品等工作重点,深化现代产业、骨干企业、国际商贸名城、县域经济、小康进程、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监测制度,健全新常态下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科学研判发展走势。提高进度统计分析质量,实施“四个一”调研分析精品工程,突出重点领域,带着题目下基层,扑下身子搞研究,形成一批有见解、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课题。发挥统计预测预警预报功能,在全市开展“我为科学发展献计献策”活动,依托掌握的丰富统计资料,从统计的视角剖析经济现象内在联系,进行拓展性延伸思考,形成一批形式简单灵活、选题精准恰当、内容直奔主题的决策参考信息,专刊呈市领导。客观分析“十二五”规划收官,积极建言参与“十三五”规划编制。紧跟中央深化改革步伐,及时梳理上级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外地经验,整理提报市领导参考。积极参与科学发展、现代产业、骨干企业、县域经济等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履行好党委政府赋予的评价职能。围绕便捷务实服务社会公众。发挥统计宣传综合效应,用好各级媒介阵地,协调各方统计力量,积极稳妥地发布信息、解读数据、互动交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继续发布商品价格等民生信息,用好“临沂统计”政务微信,提供多元化、个性化、便捷化统计产品。创新办好统计开放日,推进统计科普建设,让社会共享统计成果。发挥“12340”热线独立调查、第三方评议作用,拓展服务领域,将电话访问、面访等多种调查手段结合起来,在委托调查的基础上加强自主调查,主动服务部门,积极开展各类社情民意调查工作;通过定期培训、金牌访问员评选等方式提高访问员素质;对县区社情民意调查机构新聘任人员开展经常性统计业务培训,发挥其在大型普查调查中的生力军作用。围绕减压解忧服务调查对象。充分尊重调查对象,精简统计调查项目,优化统计表式和指标,严格保护调查对象的隐私和商业秘密,消除企业顾虑。利用统计数据资源和专业手段,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从宏观角度研究行业、产业形势,服务调查对象经营决策。深化服务企业大走访、千人万户联系服务调查对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提供法律法规、数据及咨询建议,建立互利互惠、相互促进的和谐统计关系。

  (三)持之以恒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法治统计建设。要跟上依法治国要求和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依法治统的办法,扎实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办法等宣传工作,推动统计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党校、进企业,努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依法统计,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统计行为、协调统计活动,做好统计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实施工作。贯彻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办法,阳光操作、严格执法,坚决予以公示,尽早纳入金融、工商等社会信用体系。将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作为统计反腐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检查、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力度,做好群众举报和上级批转案件查办,努力形成在统计上不弄虚作假的防范机制。坚持统计执法工作服务于统计科学发展,推行统计执法“约谈”、“回访”制度,转变单纯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为主的传统执法方式,提高统计调查对象配合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各项规定,守住“四条红线”,推行“开网即查、随报随审、抓大控小、关口前移”的数据审核模式,确保源头数据质量。落实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依据指标间逻辑关系,完善主要指标特别是考核指标数据评估,综合运用外部优质数据,经常性开展评估核查,提高数据间匹配性。借鉴企业星级管理模式,采用等级评定等方式,对各县区、企业建立涵盖各专业的基层数据质量评估考核机制。巩固拓展统计“四大工程”。及时跟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个转企”等工作步伐,加强与工商、税务、经信等市场主体监管部门协作,抓好新增单位、视同法人单位审批入库工作。利用三经普成果全面更新名录库,确保联网直报企业单位库信息真实可靠。拓展联网直报应用范围,开展县域联网直报试点,确保实现“三个全部”。提取用好企业联网直报信息,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加强现代手段应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变革统计生产方式,使用电子工具采集原始数据,探索使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原始数据报送、处理、存储、共享的网络化和数据库化。深化“数据临沂”建设,拓展应用范围,搭建分析平台,办好移动客户端,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升级改版统计内外网站,增设外网相关内容,提高访问率和知名度。加快乡镇“三库两平台”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推进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并拓展到乡一级。加强统计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保密意识,落实各项技术措施,提高信息安全防护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全面均衡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今年是全市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提升”计划收官之年,市政府督察室下发督查件,这样,市政府推进统计工作就有了“5+1”文件。各级要把“5+1”文件作为重要抓手,积极谋划,坚持政府推进,顶层设计,研究确定全面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明确重点内容、落实时间、工作措施,树立样板,召开观摩会,加强交流,推动基层基础规范化全面均衡持续提升。县区局以统计业务规范为重点,继续深化基层基础、业务能力和服务能力建设,借编制改革之际加强县级统计机构班子建设,提升社情民意、服务业等机构编制规格数量,注重业务人员特别是高层次专业人员配备培养和使用。加强各类开发区(园区)、县区驻地街道及重点镇街统计机构队伍建设,巩固各乡镇(街道)“实体型”统计站成果,按要求配备配强统计人员;制定完善乡村统计管理办法,加大对乡镇检查、指导、考核力度,推动各统计站均衡发展。深化拓展乡镇规范化建设成果,落实统计人员“双重管理”、职称评聘双优先、负责人享受中层待遇等政策,使其把主要时间和精力从事统计工作;建设发挥好“三库两平台”在乡镇统计业务中的管理、服务功能,稳定基层统计队伍,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强化统计能力建设。不断总结推广村级统计基础建设经验,引导乡镇统计网络向村级延伸,在较大村居设立统计协管员,落实专项补贴,拓展提升基层统计末梢,促进统计基础工作提档升级,探索购买社区统计调查服务机制。以企业统计星级管理评定、落实九部门政策为推力,推动企业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管理制度,强化统计人员配备,实行统计持证上岗,推广“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聘用制”、待遇补贴等制度。以统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社会委托调查等为突破口,探讨发展统计中介机构,面向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提供规范化统计服务,发挥其政府、部门之外第三方统计补充作用。

  (五)扎实做好重大普查及重点调查。继续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后续工作。经济普查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获取了十分宝贵的普查资料。要充分调动部门、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突出宏观决策、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等方面需要,加强对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文化产业、电子商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应用开发,以普查公报、系列分析、专题分析、课题研究、资料汇编、普查数据库等形式展示普查成果,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利用政务微博、专题网站等新媒介,精选发布与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普查数据,为普查对象生产经营、制定战略提供参考。

  全面启动第三次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第三次农业普查是我国进入新常态后一次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将全面反映近十年来“三农”新变化和新农村建设新成就,是统计部门今明两年一项重大任务。要在贯彻上级普查方案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研究提出涵盖全面、重点突出、设计科学、手段先进、充分反映“三农”特别是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普查方案。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抓紧向各级领导汇报,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做好普查机构组建、普查经费、物资需求落实等工作,为2016年全面铺开奠定基础。

  精心实施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抽样调查是推算人口总量和城镇化率、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工作。此次抽样调查是国家确定“逢5”年份开展的一次较大规模调查,对于认清2010年以来全市人口形势和变化特点,研究未来发展规律和趋势,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届时将抽取几百个调查小区,首次采取住户互联网自主填报与调查员PDA入户登记、部门行政记录利用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十几万人口资料。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尽快搭建由统计、发改、公安、卫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构,落实工作经费、人员、设备等要素保障,有序开展社会宣传、人员培训等前期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做好常规统计调查工作,不断提高常规统计调查质量水平。

  (六)进一步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探讨部门统计在综合统计管理下规范运行的有效机制。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认真执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规定,依法设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强化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取消非法报表和重复调查项目,减轻调查对象负担。加强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大部门统计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督促部门落实与统计工作任务相匹配的机构、人员、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夯实统计业务基础,加快建成制度完善、方法科学、行为严谨、过程可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部门统计调查体系。拟与组织部门合作,举办一次部门服务业统计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培训班。充分发挥部门统计职责。积极借助部门力量推进政府统计工作,探讨联合有关部门将统计反映与企业扶持挂钩,与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联合,分别抓好服务业、电子商务统计和企业创新调查。坚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统计数据交换和统计调查对象管理机制,推动部门全面、及时、准确地向政府统计提供统计数据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各种资料,协同做好名录库维护、重点服务业调查等工作,实现部门统计全行业覆盖。以“数据临沂”建设为平台,积极探究整合数据共享方法,深度挖掘、管好、用好沉淀数据资源,拓展部门统计成果。积极开展部门大走访、业务培训、评先树优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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