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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09-13 16:44  

各县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现将山东省《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鲁人调办字〔201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排布置好2017年度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临沂市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月9月12日

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鲁人调办字〔2017〕5号

各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2017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即将全面展开,为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市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年度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91号)要求,切实做好今年的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年度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是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统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四落实;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法》,做到依法调查,依法管理和依法使用调查数据;紧紧围绕调查重点和关键节点,彻底解决以往调查中对部分指标把握不准、数据波动较大等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调查数据的高质量。

  二、严格按照调查方案开展工作

  各级要严格按照调查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及早谋划,统筹规划,做到“六要”:一要认真做好样本的维护和核实工作,确保抽中样本信息准确无误;二要认真选调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积极探索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调查方式,并加强对他们的培训、管理与指导,建立一支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调查员队伍;三要做好对调查样本点政府领导和群众的宣传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如实反映调查信息;四要严格按照调查的标准时间、登记原则及填表要求,认真细致地开展登记、复查工作;五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调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推广工作中的经验,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六要做好数据的审核、汇总和评估工作,开发利用好调查数据,发挥最大社会效应。

  三、认真落实各项保障工作

  按照鲁政办字〔2015〕191号文件通知要求,调查物资和调查经费由各级分别承担。调查员补助由市、县两级负责解决并及时发放到调查员手中。PDA设备由市、县两级按1:1.5比例分摊。数据流量卡由市级承担,按1:1比例配发。调查用品由省、市两级分别承担,其中:《2017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制度》、《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公告》、《致住户的一封信》、宣传画、《事后质量抽查表》等由省级承担;入户纪念品、宣传品、调查员用品等由市级承担。

                                   山东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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